集珍坊寿山石雕青年艺术家推广计划
来源:集珍文化 发布时间: 2013-08-06 12:05 次浏览
集珍坊
寿山石雕青年艺术家推广计划
第一部分 计划概况
集珍坊——寿山石雕青年艺术家推广计划是集珍文化产业联盟学术与市场相结合的艺术实践项目,由联盟成员——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福建东南拍卖有限公司和集珍坊(福州)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三家机构联合推出。该项目计划将收藏家、投资者、艺术传媒以及其他艺术商业机构的资源进行多元整合,旨在发现和培养年轻的寿山石雕刻创作者,为寿山石雕青年艺术家提供从原材料、创作空间到艺术评论、作品推广和市场行销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创作平台。
第二部分 项目实施流程
“集珍坊——寿山石雕青年艺术家推广计划”的宗旨为合作、分享、共赢,由收藏家、鉴赏家以及投资者共同参与,帮助青年艺术家完成自己的艺术梦想。该项目通过创作和推广两个环节架构完整的行销体系,以青年艺术家优秀的创作提升作品文化内涵和审美价值,通过高效的行销推广实现经济价值,不仅能够为参与者获得投资回报,并且反哺创作,成为青年艺术家可持续成长的助力。青年艺术家需在45周岁以下,并有一定的艺术造诣和潜力。
项目具体流程如下:
1、签约有成长潜质的寿山石雕青年艺术家;
2、邀请著名寿山石雕艺术家、鉴赏家担当导师,对青年艺术家进行创作指导;
3、邀请寿山石收藏家、投资者共同参与,征集优质原材料签定委托拍卖协议,并以此作为青年艺术家创作的材料来源;原材料提供者可指定题材、推荐青年艺术家进行创作,也可通过学术研讨、竞标等方式确定创作方案,给予青年艺术家自由发挥的空间。
4、由青年艺术家提出创作思路和样稿,主办方召集导师、收藏家和投资者研讨定案后进行创作;
5、策划相关展览、学术沙龙,以展览和学术交流的形式对青年艺术家的作品进行直观的展示和推介;
6、打通收藏渠道,主要通过联盟成员机构举办的交流会、拍卖等公开的交易形式检验青年艺术家作品的市场接受度,实现青年艺术家的创作所得,并实现收藏家、投资者的投资回报。
7、由集珍文化产业联盟成员福建省民间艺术馆学术部、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旗下艺术期刊《集珍》杂志对该计划进行全程跟踪报道,策划该计划的专题推广方案并执行,与联盟合作媒体展开积极的沟通和联络,对该计划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宣传和推广。
第三部分 如何签约
本项目采用拍卖定向征集和委托创作的方式与青年艺术家进行合作:
定向征集:由集珍坊(福州)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福建东南拍卖有限公司共同策划主题拍卖,向签约艺术家征集相关作品作为该主题拍卖的标的,拍卖结束后根据成交结果结算,集珍坊与拍卖公司收取佣金并代缴相关税费。
委托创作:由集珍坊(福州)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委托艺术家进行创作,艺术家需根据自身创作进度进行调节,优先完成集珍坊委托创作;创作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作品完成后产权归属集珍坊,集珍坊拥有该作品的展示、宣传、销售的自主权。
第四部分 青年艺术家作品主题拍卖
在“集珍坊——寿山石雕青年艺术家推广计划”中,青年艺术家作品主题拍卖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基于成熟的拍卖平台策划主题拍卖,不仅能获得广泛的关注,更将作品直接面对买家,通过买家自主选择检验自身的创作;同时,主题拍卖也是青年艺术家推广计划中为艺术家实现创作回报的重要渠道。
青年艺术家作品主题拍卖拍品来源包括:
1、青年艺术家自己提供作品(须为本人原作);
2、拍卖主办方通过公开征集获得的青年艺术家的原创作品;
3、通过收益共享激励方案进行的原创作品。
青年艺术家可以自己提供作品,作品经鉴定评估后签订委托拍卖协议加入该主题拍卖;也可参与收益共享激励方案竞标进行创作。
第五部分 收益共享方案
为帮助青年艺术家实现艺术理想,用更多元的方式展现寿山石雕技艺与审美的市场价值,“集珍坊——青年艺术家推广计划”推出收藏家、投资者与青年艺术家共同分享收益的激励方案。该方案将收藏家与投资者提供优质原材料作为标的,评估原材料价值并以此价格作为拍卖起拍价,同时向青年艺术家公开招标确定创作方案并进行雕刻。原材料委托方与青年艺术家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获得创作收益,并由原材料委托方享有优先选择权。
1、固定收益:该方案由原材料委托方以一定金额作为创作酬金并向青年艺术家招标,由青年艺术家提出雕刻风格、题材以及样稿,经确定创作方案后进行雕刻,创作酬金由原材料委托方支付,拍卖交易成本与收益也由原材料委托方独立承担。
2、收益共享:青年艺术家按作品成交后收益分成的方式收取创作费用,并按收益与原材料委托方共同承担交易成本和风险。该激励方案首先评估原材料成本并以此为起拍价进行拍卖,超出起拍价部分计为投资收益,青年艺术家则从收益部分按区间比例提取分成作为创作费用,收益分50%以内、50%~100%以及100%以上三个区间,各区间分成比例阶梯式递增。具体分成比例如下:
投资收益50%以内部分,该区间以收益的20%收取创作费用;
投资收益50%~100%部分,该区间按收益30%提取创作费用;
投资收益在100%以上部分,该区间按收益 50%提取创作费用;
各区间分成累计叠加后为总的创作收入。
无底价标的直接以落槌价50%收取创作费用;
若作品仅以起拍价成交或流拍,则该青年艺术家此次创作没有创作费用。
备注:以上方案均需主办方邀请艺术导师以及专家团队鉴定评估后方可执行,以保障原材料委托人和青年艺术家双方的利益。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9号雅道巷——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
咨询电话:0591—87357085